用藥過量注意事項
1. 要有一人負責陪伴看護病人。
2. 每 2~4 小時喚醒病人一次,檢查呼吸型態及瞳孔對光反應情形。
3. 喝大量的水份,吃易消化均衡之食物。(神智清醒者)
4. 勿服用任何鎮定劑、麻醉劑、酒精等。
5. 如有下列問題時,請將病人送回急診部觀察。
(1) 不正常或沉重的呼吸。
(2) 兩邊瞳孔不對等放大。
(3) 不斷的暈眩。
(4) 神智混淆不清或不認識自身與周圍的環境。
(5) 四肢軟弱無力。
(6) 持久的嘔吐。
(7) 情緒不穩,有再度服藥自殺之傾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