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首頁 院長信箱 友好連結 設為首頁 加入我的最愛  
訊息公告 醫院簡介 民眾服務 衛教園地 體檢專區 病人權益 來院交通
 
健康促進衛生教育  
耳部衛生教育  
鼻部衛生教育  
喉部衛生教育  
慢性病衛生教育  
其他衛生教育  
衛教單張  
 
     

 

   
 
衛教單張
低血糖須知
 
下載檔案:
2012/06/30

低血糖須知

一、定義

低血糖是指血糖濃度低於50~60毫克/公升,但是有些糖尿病患者,當血糖由高濃度急速下降時,雖然仍然偏高也可能產生低血糖的症狀。

二、什麼情況會引起低血糖

1.  胰島素或口服降血糖使用過量。

2.  未進食或吃得太少或進食時間不適當。

3.  運動過度激烈,卻未補充食物。

三、症狀

低血糖過低現象:盜汗、飢餓、眩暈、發抖、皮


膚冰冷、意清不清甚至昏迷。

四、發生低血糖時,該怎麼辦

1.  若病人意識清楚立刻喝半杯的果汁、可樂或汽水或半杯水加二茶匙糖,或兩塊方糖等含糖食物,每十分鐘一次,直到症狀改善。(20分鐘後,若仍未改善立刻送醫院)。症狀改善後,再酌量吃些牛奶、土司或餅乾等。

2.  如果病人不合作或昏迷,家屬可餵食果汁或含糖類液體食物並立刻送醫。

五、如何預防低血糖再發

1.  記住自己的警告症狀:低血糖的警告症狀因人而異,應注意自己的症狀表現是那些,以便及早處理。

2.  注射胰島素和口服降血糖藥時劑量要按醫師指示,且於使用後按時進食。

3.  需按時且定量進食三餐及點心。

4.  從事額外的運動之前,須先吃些點心,若從事劇烈的運動,每半小時吃相當於一片土司的主食類食物。

5.  生病時,如食慾差,飲食攝取量不足,則以含糖飲料取代。

6.  外出時應隨身攜帶含有糖分的食物,如糖果、餅乾等,以備低血糖時食用。

 


回上一頁
 
  院址:台南市成功路169號   電話:(06)224-5771; 223-4055 傳真:(06)222-6530   永川醫院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